浙江为房屋征收与赔偿立法 2月20日前意见建议都可以提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4-01-29 06:55   

政府征收房屋需征得9成人同意房子值多少?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选定 

随着暴力拆迁、钉子户这样的事情频频发生,房屋拆迁和赔偿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焦点。

2011年国务院颁布施行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国务院条例)废除了施行多年、饱受争议的城市房屋拆迁制度。

国务院条例有多处明确授权地方制定具体办法。昨天,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全文公布《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案),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有意见 可以提

此次草案共有38条条例内容,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14年2月20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浙江人大门户网站”和“地方立法网”,浏览草案,提出意见、建议,也可以在网页下方点击留言。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杭州市西湖区仁谐路1号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规处收,邮编:31002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cfb@zjrd.gov.cn

某区域的房子,要不要被征收,房屋征收后的土地使用是否符合公共利益,如何界定?

草案

一、征收补偿方案经90%以上被征收人同意,政府方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二、引入人大监督机制,规定因旧城区改建而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应当报本级人大常务委员会备案;

三、补偿协议的签约比例不得低于80%,低于80%的,征收决定予以撤回。

被征收的房子价值多少,谁说了算?

草案

充分尊重被征收人的意愿,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遵循公开、透明和公平的原则,规定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后十日内被征收人仍不能协商选定的,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被征收人从报名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中投票确定不少于三家入围机构,再采取摇号、抽签等方式随机确定。

住房困难的被征收人住房如何保障?

草案

建立最低补偿制度,对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低于最低补偿建筑面积且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被征收人,区分补偿方式给予相应的住房保障:对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最低补偿建筑面积予以补偿;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建筑面积不小于最低补偿建筑面积,最低补偿建筑面积以内或者被征收房屋价值以内部分不支付房款。

最低补偿建筑面积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但每一被征收房屋的最低补偿建筑面积不低于45平方米。

房子本是用来开店维持生计的,被征收后,停业造成的损失如何补偿?

草案

征收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按照不低于被征收房屋价值3%的标准向被征收人支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被征收人认为实际损失超过此补偿费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按评估结果支付补偿费。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黄君  编辑:高婷婷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