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省高院通报2013浙江法院涉企案件审判情况,并公布十大典型案例。排在首位的一桩案例,则是一桩互联网购物纠纷案。
金华人廖女士从2005年起就开始网购,是淘宝网的黄钻买家。2012年7月,她在淘宝天猫商城SOOSIM旗舰店看中一条“欧美条纹真丝欧根纱吊带蓬蓬连衣裙”,包邮299元。
网店商品详情标明裙子材质为真丝,并图文并茂地介绍该裙子为进口欧根纱真丝面料,质量保证,假一赔万。
下单2天后,廖女士收到裙子,通过用手触摸的方式就感觉面料不是真丝,对衣料很有研究的她采用了火烧实验,比照发现,面料为假货的可能性很大。
和深圳的卖家联系后,对方一口咬定裙子是“真丝欧根纱”。因为投诉一直没有结果,廖女士自己找了一家淘宝网认可的检测机构,检测结果认定:裙子真丝含量为0!
随后,廖女士将卖家告上金华婺城区法院,要求对方退还购衣款299元、服装面料检测费用200元,并要卖家按“假一赔万”的承诺赔偿1万元。
法院一审判决支持廖女士“假一赔万”的请求。法院审理认为廖女士和被告(卖家)之间网络购物约定,实质上是双方成立的买卖合同。其中 “假一赔万”系卖家自愿作出的真实意思,并不侵害社会和他人的利益,亦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故双方买卖合同成立并生效,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受法律的保护。卖家提供给廖女士的商品,经检测,真丝含量为零,并不符合合同中关于“材质系真丝,面料主成分含量:91%-95%”的约定。卖家作出“假一赔万”的承诺,是对自己设定的义务,使合同相对方取得“假一赔万”的权利。根据合同法有关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被告应当向廖女士履行赔偿的义务。
“假一赔万”可以理解为“假一赔一万元”、“假一赔一万倍”,法院认为廖女士主张按“假一赔一万元”来要求被告支付赔偿款,系对其权利的自由处分,且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不予以干涉。
省高院民二庭庭长章恒筑说,随着网络购物走进百姓生活,网购正成为当下人们尤其是年轻人热衷的消费方式。目前网购市场蓬勃发展,但同时网购中的各种法律纠纷也应运而生,比如商品或服务不符合描述,发货拖延,售后服务没有保障等。传统购物中我们呼吁诚信,网络购物更需要诚信和规范。只有这样才更有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也更有利于经营者和网购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