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女士(化名)向12345市长热线反映:我是宋都凯旋苑的业主,物业公司设了卡点,告知我们以后要进小区停车,就需办一张价值40元的进出卡,否则出来时将按临时停车收取停车费,而我只是将车子停到自己车库内,故我认为物业公司的收费不合理,且其以往收取停车费也不规范,希望有关部门调处。
前几天,宋都凯旋苑的业主刘女士(化名)发现,小区物业管理处在采荷二小门口的小区道路和凯旋路的交叉口新设了卡点,几名安保人员在卡点周围执勤,向进出小区的车辆收取相应的停车费用。11月15日晚上,刘女士从外面开车回来,物业管理处的工作人员让她花40元办一张进出卡,以后凭该卡进小区停车。
刘女士认为办卡费用不应该由业主承担,拒绝办理该卡。物业管理处的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她不办卡,出来时需按临时停车的性质缴纳停车费。刘女士觉得很不合理:“我不是停在公共泊车位上,而是停到自己家的车库,物业公司凭什么向我收取临时停车费呢?”
据刘女士反映,新设置卡点的采荷二小门口的这段道路,原先一直被当做市政道路,后来物业公司和业委会去查了原来的规划图纸,才搞清楚这段道路其实在小区的红线范围以内,属于小区业主的公共财产,现在又收回了这段道路,物业管理处在此设置了卡点,说是为维护停车秩序,实际上使堵车状况变得更严重。
刘女士的先生平常将自己的车子停在小区的公共泊车位上,前几天物业管理处通知其缴纳100元/月的停车费,他去缴费时被告知,还需补缴前面几个月的停车费。“物业公司平常收费就不够规范,有的业主那里收,有的业主那里又不收,收了也不开发票,所以我们觉得这样交钱也有点‘冤枉’。”刘女士说。
《杭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第二十五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强制向业主(使用人)和装修单位(装修人)收取楼道维护费、装修保证金、进出人员出入证工本费等(遗失补证除外)。从这条规定上看,宋都凯旋苑物业管理处不应要求业主掏40元办理进出卡。
对此,物业管理处的负责人杨先生解释,他们是“酬金制”而非“承包制”的模式,靠提供约定的服务来获得酬金,而业主们的公共开销和收入,都是在业主们自己的账目上,与物业管理处没有资金牵扯,收上来的经费也不归物业管理处所有。“凭卡进小区停车,是业委会为了维护停车秩序出的主意,我们只是代替执行而已。收费都是有业委会签字同意的,持有反对意见的是个别业主,大多数业主还是通过的。”
杨先生说,以往经常有外来车辆进入小区停车,侵占了业主们的停车位,所以现在设置了道闸,要求业主们凭卡进小区停车。“40元的卡是蓝牙卡,所以成本比较高,但两年之内可免费更换电池。如果业主实在不愿意办理蓝牙卡,也可以选择包月停车或者临时停车,办理临时卡是不需要收费的。”
对于刘女士反映的物业管理处未给缴费的业主开具发票,杨先生表示并无这种惯例,但也难以排除有时候安保人员私下和业主达成交易,他们会将收费做到公开化规范化,将收费的标准、通告等张贴到小区内,以便业主们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