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推广试点小额贷款保证保险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1-10-11 06:29   

据新华社 浙江省政府日前决定全省范围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支持对象原则上为向试点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申请小额贷款的试点地区中小企业、农户和城乡创业者。其中,在小额贷款额度方面,中小企业单户发放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城乡创业者单户限额20万元,农户单户限额30万元。

根据合作贷款机构的类别,浙江省推出了银保合作以及小额贷款公司与保险机构合作两种模式。参与试点的银行、小额贷款公司与保险机构协商签订合作协议,由银行或小额贷款公司与保险机构联合对小额借款人进行资信调查,符合条件的小额借款人与银行或小额贷款公司、保险机构分别签订贷款合同及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合同。银行或小额贷款公司与保险机构按比例分摊贷款本息损失风险。

试点期间,银行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同期基准利率上浮30%的水平;小额贷款公司利率不高于司法部门规定的上限,在此基础上适当下浮。贷款期限一般在1年以内。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  编辑: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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