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保障性安居工程
公租房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为主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修正案(草案)》。
会议指出,近年来,我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完善住房体制和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做好这项工作涉及城市规划、制度建设、资金支持、工程质量、分配机制和运营管理等多方面问题,必须坚持满足基本、保证质量、公平分配、健全制度的原则,合理确定住房保障范围、方式和标准,完善相关支持政策,抓紧形成规范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机制。
会议要求,继续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特别是公租房建设,加快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公租房面向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以小户型为主,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为主,租金标准由市县政府结合当地实际、按略低于市场租金的原则合理确定。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继续安排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建设,加快实施棚户区改造,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逐步实现廉租房与公租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