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深不见底。在这样的绵长的安静里,我们完全有足够的时间来说说唐山海这个人。在《麻雀》中他不过是个二号人物,但很受欢迎,特别是他从容地走向活埋坑,唱响万里长城万里长的时候,让无数人唏嘘或落泪。一个人物能根植于观众的内心,一定是有原因的。黑夜中往往有许多故事降落在我的书桌上,我知道,这里面或许有一个,是属于唐山海的。 在现在的这个小说《唐山海》中,他来上海是为了给国军第一批德械装备部队——第二师补充旅第二团的团长郭庆同当保镖,为了在淞沪会战打响时能保住这个战略要地,郭团长的部队乔装成上海保安团,连夜调防到虹桥机场。主角当保镖,这是比较少见的。唐山海的样子似乎也不像要给人当保镖,这个保镖的派头快比郭团长都要大了。夜色越来越浓烈,血雨腥风的战事就要撕开了…… 唐山海的业务能力蛮强的,在戴老板的印象里也是没得话说。唐山海天生是要当大哥的,他来上海时带着戴先生安排的三个帮手——来自驻防杭州城55师部队的贵良、万金油和花狸,刚到火车站就又收了一个小弟,那就是粉雕玉琢的少年丽春。丽春偷钱包时被地头蛇盯上了,唐山海轻轻松松就帮他化解了危机,把浪头掼得一塌糊涂。这样的人当然让人觉得可靠,乐意追随。少年丽春就像一只小雀鸟似的从此跟在唐山海身后,对于丽春来说,这个大哥一方面是很威严的,同时也很宽厚,他们会在同一把雨伞下谈天说地。唐山海就是这种类型的老大,谈笑风生间就化解了一道道刀光。 最终这些念头终于成了这部名为《唐山海》的小说。假如唐山海驾临我惨不忍睹的陋室,或许是格格不入的。他是个富家子弟,打扮时髦,很有腔调。小说行文中的他,那么的神气昂扬,似乎还不知道我早已在《麻雀》中写下了他那绚烂得如同烟花一样的结局。 灯光已暗了。1937年上海的大雪中,唐山海高大的身影渐行渐远。如果我追得上他,或许会同他讲,山海兄,我们喝一杯海半仙的同山烧再上路吧。然而在那个凛冽而决绝的年代里,男人的姿势是如此一往无前,仿佛山海皆可踏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