舔碗匠,并非如木匠、砖匠、瓦匠一样的能工巧匠,而是守在饭店餐桌旁,等着吃剩饭剩菜的人。据说,七十年代,吾村外出觅食者不少,在城里乞食、拣食、偷食,乃至抢食。舔碗,只需在餐桌旁等待食客离去,以求余沥;不需求人,也不需动武,算是一种性价比高、风险度低的求食方式,使用者颇广。
江大凯也是其中一员,做法却有些野蛮。比如,他经常衣衫褴褛地挨近餐桌,两眼直勾勾地盯着饭菜,令食客十分恼火。食客百般赶不走,只能中途退散,留下三五个好菜。某次他站着等了好久,眼见食客照样吃喝,并无离去之意,遂心生一计,抓起路边沙土,当风撒向饭桌。食客们扑上来,按住他饱揍一顿,然后悻悻然离去。江大凯鼻青脸肿爬起来,在围观者的窃窃私语中坐上桌,饱餐一顿。
这笔战绩,使他声名远扬。二十多年后,村人还记得他这种“舍得一顿剐”的舔碗精神,言语间既佩服,又鄙视。
江大凯颇以自己的舔碗技术自豪。他不止一次,在村里露天乡宴的餐桌上,微醉之后,表演舔碗技术。先是左手捧碗,以右手食指当筷,拈出食物送入口中;然后左手转动碗底,右手手指沿着碗沿一刮,碗底汁液,便尽沾手指;汁水淋漓的食指被送入口,啧啧有声;最后才是真正的舔碗,双手捧碗,略加倾斜,挡住大半张脸,但听舌头接触碗底,哧溜有声。在乡人的笑声中,他把碗口朝向观者,展示光洁如新的碗底,神色自豪。
“我不是吹牛,”他大声说,“有个饭店的老板,专门招呼我去舔。凡是我舔过的碗,都不用洗,干干净净地下次好用。”
八十年代中期开始,乡里已经不缺吃喝,家庭的餐桌上虽然难觅荤腥,但白米饭、玉米羹、小麦面皮已能敞开供应,对经过村子的乞丐,亦有能力慷慨施予一碗米、一顿饭。这时外出乞食的人已经很少。独有江大凯,乐此不疲,每隔十来天,便步行进城,继续舔碗。清早出门,黄昏时候志得意满、油光满面地回来。他老婆对此深为不满,在路上拦住他,指着鼻子骂:“家里饭不给你吃吗,不管饱吗?家里饭不吃,出去舔碗,你这猪一样的贱命……”
“你这婆娘,真没见识,”他说,“光吃饱就够了?不光要吃饱,还要吃好。城里饭馆炒菜,调料都十几样,哪像家里除了放盐,啥都没有。我这是打牙祭,又没花家里一分钱。”
“不光要吃饱,还要吃好”,此语再成笑谈。于是,他又获得了一个“好吃二”的外号。
有一天,我们一群小孩借着打猪草之名,躲在山坳处打扑克,被他闯见。他吓唬说:“你们这群狗日的,躲在这里赌钱,我要去告诉你们父母。” 此仇焉能不报?正好幼儿园里教了“我是一个粉刷匠”的歌,我把歌词改编成“我是一个舔碗匠”,率领一群小孩,等在一个山丘上。
“预备……唱!”等他走近,我们便亮开嗓子高歌:“我是一个舔碗匠,舔碗的本领高。我要把那碗里的饭,全部舔干净……”
他仿佛没有听见,更谈不上跟我们对骂,以至于我们准备好的裹了粪便的沙包,全无用武之地。
有次他跟一个年轻得多的人吵架,言语间尽占上风。对方恼怒之极,展开人身攻击:“你这个好吃二,舔碗匠,你不配和我讲话。”
“三穷三富不到老,前好后好算不到,”他平静地说,“舔碗可以救命。你现在先别傲,等你快死了,一辈子没舔过,再来嫌弃我。就看你有没有这样的好命喽……”
2000年后,村里常住人口已经不多,只在过年期间,外出的人会从各地赶回,短暂相聚。结婚、祝寿、乔迁等喜宴,也基本集中在这几天举办。天天乡宴,顿顿鱼肉,满桌饭菜,席散之后剩一大半。喝了酒的老人们开始忆苦思甜。他们回忆得最多的,就是曾外出乞食的经历,那个时候,一盘青椒肉丝,只出现在城里的饭店里;残羹剩炙,靠舔碗才能吃到。如今剩余的鸡鸭鱼肉,比那个时候城里饭店的餐桌要丰盛十倍。
“我饭量不行了,眼看差不多就要入土了,看样子这辈子可以做个饱死鬼。” 江大凯油光满面地说,“等我变成一摊泥巴,我可以自豪地宣称:我这辈子没有亏待过我这张嘴巴。”
“可惜亏待了鸡巴。”有人这么接了一句。
人群中,爆发出善意的哄笑。
2012年夏天,我在重庆解放碑好吃街买了一碗酸辣粉,才吃几口,便被辣得说不出话。我不得已将碗放在垃圾桶上,转身欲离开。一个赤膊的壮年男子迅速端起碗,从兜里摸出一双筷子,夹起粉条便往嘴里送。
乞余之人,从未绝迹。战国时期,齐人在坟地间乞食;新世纪时,“好吃二”在繁华街市上“舔碗”。他们不偷不抢,既满足了口腹之欲,又节约了粮食,从任何一个角度而言,都不该被责备。只要他们高兴就好。惟愿他们在人生终点时,回望自己的一生,能够自豪地说:我这辈子,从没有亏待过我这张嘴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