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垃圾分类新标准昨日获批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9-08-02 09:53   

每日商报讯(记者 葛玲燕)6月21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决定》。昨天,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予以批准。修改决定将自市人大常委会公布之日起施行。

目前正在实施的《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是2015年底出台的。相比之下,此次修订有三个明显变化:“餐厨垃圾”改名“易腐垃圾”、处罚力度进一步加大、新增“信用处罚”。面对近在眼前的垃圾分类“大战”,你准备好了吗?

杭州市生活垃圾分为四类

杭州垃圾仍然是“四分” “餐厨垃圾”改名“易腐垃圾”

根据新《条例》,杭州的垃圾没有“干垃圾”和“湿垃圾”之说,还是采用“四分”法,只不过要注意的是,之前一直叫的“餐厨垃圾”换名字了。今后它的新名字叫“易腐垃圾”。

也就是说,今后,杭州的垃圾分为以下四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

敲黑板的时间到了!市民在进行垃圾分类时,具体应该如何投放呢?

根据新《条例》,可回收物,是指未污染的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生活垃圾,如纸类、塑料、玻璃和金属等;这些垃圾应该投放到蓝桶。

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包括废充电电池、废扣式电池、废灯管、弃置药品、废杀虫剂(容器)、废油漆(容器)、废日用化学品、废水银产品等。这些垃圾应该投放到红桶。

易腐垃圾,指餐饮经营者、单位食堂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餐厨废弃物,居民家庭生活中产生的厨余垃圾和集贸市场产生的有机垃圾等。它们应该被投放到绿桶。

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易腐垃圾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这些垃圾应该投放到黄桶。

违反规定者最高罚款10万元

据悉,目前杭州全市日均垃圾量有12000余吨,如果用这些垃圾去填西湖,仅3年时间就可把西湖填满。因此,垃圾分类任重道远。

垃圾分类不规范要处罚,2015版的条例就有明确规定。但是,新《条例》处罚力度进一步加大。

比如,加大了对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的处罚力度。新《条例》规定,禁止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等,违反单位将被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对物业、居委会、村委会等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的处罚,也从原来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或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提高到了“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新《条例》还增加了一条“信用处罚”。将违反规定受到的行政处罚,作为不良信息,依法记入有关个人、单位的信用档案。

垃圾分类小程序正在开发

扫一扫快速识别垃圾

对乱丢垃圾、丢错垃圾的行政处罚,新《条例》也做了修改。规定“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据了解,常见的垃圾大约有1.6万种,那么多垃圾,市民如何分清楚并准确投放呢?

不要慌。市城管局表示,针对垃圾分类难的问题,目前他们正在制作一系列科普类生活垃圾分类手册,手把手教大家怎么分类。

另外,他们也在开发垃圾分类小程序,到时候只要手机扫一扫,就能快速识别垃圾,垃圾分类更方便。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记者 葛玲燕  编辑:吴阳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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