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全面实施12条移民与出入境新政 8月1日起实施 快来看看哪些人受益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9-07-18 08:18   

都市快报 通讯员 陈谊 首席记者 杨丽

昨天上午,公安部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群众、服务企业60项措施。其中,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复制促进服务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12条移民与出入境便利政策,将于今年8月1日起实施。

2017年起,舟山、杭州先后作为试点地区实施7条出入境新政,取得良好成效,为复制推广工作提供经验借鉴。

此次12条出入境新政在浙江实施,是将原在舟山、杭州试点的部分出入境新政覆盖到了全省,同时增加普惠全省的新政策。我们对具体政策进行了一一解读。

政策1

对外籍高层次人才、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外国人,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家重点发展区域管理部门推荐,可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在华永久居留。上述人员的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同申请。

解读:按照原政策,浙江有永久居留推荐权的单位有5家:浙江省人民政府、舟山自贸区管委会和杭州的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现归入杭州钱塘新区)、城西科创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新政实施后,新增了25个推荐单位:杭州钱塘新区(含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杭州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富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宁波临空经济示范区、宁波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波大榭开发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波前湾新区、温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州南太湖新区、湖州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绍兴袍江经济开发区、绍兴柯桥经济开发区、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义乌经济技术开发区、衢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丽水经济开发区。

政策2

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外国人,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实际居住不少于6个月,工资性年收入不低于上一年度所在地区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六倍,年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低于工资性年收入标准的20%,可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其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同申请。

解读:原有政策对任职人员申请永久居留,有工作单位和职务身份的要求。新政中,外籍人员有4年工作经历、稳定的生活保障、纳税信用良好即可申请永久居留。

政策3

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外籍华人,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在国家重点发展区域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实际居住不少于6个月,可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其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同申请。

解读:按照原政策,外籍华人符合投资、任职、特殊贡献、夫妻团聚、亲子投靠等相关要求的,可以申请相应类别的永久居留。新政只要外籍华人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在国家重点发展区域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实际居住不少于6个月的,就可以直接申请永久居留。

政策4

国内重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知名企业邀请的外国专家学者,以及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才主管部门、科技创新主管部门认定的外籍高层次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可向公安机关口岸签证部门申办口岸签证入境。入境后凭邀请单位的证明函件等材料,可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有效期5年以内的多次签证或居留许可。

解读:原有政策要求在我驻外使领馆办妥签证后入境。新政扩大了口岸签证适用范围,还根据他们的事由,提供长期签证证件的便利。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通讯员 陈谊 首席记者 杨丽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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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5国内重点发展领域、行业引进的外籍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成员,可凭工作许可和单位函件等材料,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有效期5年以内的居留许可。政策6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外国人,可推荐其带领的工作团队外籍成员和科研辅助人员,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有效期5年以内的长期签证或居留许可。政策11国内知名企业和事业单位邀请来中国实习的境外高校外国学生,凭邀请单位函件和高校就读证明等材料,可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有效期1年的签证进行实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