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浙江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力争7月底前发放到位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9-07-16 21:04   

浙江发布

近日,浙江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要求力争在7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随小布详细了解~

《通知》明确全省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可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

调整水平和调整办法

2019年调整退休(含退职,下同)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一 定额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二 挂钩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挂钩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15年及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下同),月基本养老金增加1.5元,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不到15元的,补足到15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至30年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2.5元;本人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3元。

退休人员按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2%计算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

三 适当提高部分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下列退休人员再适当增发基本养老金:2018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且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60元。

来源:浙江发布  作者:  编辑:吴阳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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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要求力争在7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