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中院发布全市环境资源审判大数据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9-06-05 10:02   

三年多来各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221件

商报讯 (通讯员 钟法 记者 骆静怡) 野生动物是生态环境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但有人却以“治病”的名义,非法杀害、收购珍贵和濒危野生动物,严重威胁了自然生态平衡。

方某患肝病多年,听说可以用穿山甲治疗,便与丈夫徐某商量买一只试试。之后,徐某听说黄某有途径,便让他帮忙联系采购。一番辗转,这个任务落在了王某身上。

2018年6月,王某花了5080元从他人手上收购了一只穿山甲。紧接着,黄某以12600元的价格收了它。最后,徐某两夫妻则是以17800元的价格拿到了这只穿山甲,并与其他人一起将穿山甲杀害。

桐庐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等人违反森林动物保护法规,非法收购、运输、出售、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这一行为已构成非法收购、运输、出售、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依法应追究相应刑事责任,遂对王某等八人判处拘役四个月至有期徒刑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部分有从轻、减轻情节的被告人判处缓刑),并处人民币1000元至6000元不等的罚金刑。

今天是第48个“世界环境日”,杭州中院发布全市2016-2019环境资源审判大数据及十大典型案例。上诉案件就是其中之一。

据了解,2016年1月至2019年5月,全市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类刑事一审案件221件,民事纠纷一审案件67件,行政一审案件76件等。

为了让“美丽杭州”有司法保障,杭州两级法院不断加强审判体制机制建设,比如水、空气等具有流动性,但目前环境监管、资源利用却是以行政区划为界限,导致一些跨行政区划污染不能得到有效解决。于是,近年来,杭州法院一直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机构建设。

截至2019年5月,全市两级法院共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11个,环境资源巡回法庭3个。

接下去,杭州法院还将进一步构建环境资源审判体系新格局,推动环境资源审判专业队伍建设。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通讯员 钟法 记者 骆静怡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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