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记者 张冰)
△浙江省人力社保厅网站截图
6月3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消息称,根据浙江省统计局《2018年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统计公报》(〔2019〕4号),确认2018年浙江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6432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5333元,同比增长8.7%。
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增长,会带来哪些变化?从社保缴费基数就能看出。
社保缴费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参照标准是职工上一个社保年度的所有工资性收入的月平均额,包括每个月发的工资、年终奖、津贴和补贴等。
不过,对于收入过高或过低的人群,各地还相应地设定了缴费基数的上下限:职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低于下限的,以下限作为缴费基数;高于上限的,以上限作为缴费基数;月平均工资在上下限之间的,则按本人实际工资收入确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以杭州为例,2017年浙江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1099元,由可以计算得出,月平均工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每月5091.58元,保底工资基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为5091.58×60%=3054.95元,封顶工资基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为5091.58×300%=15274.74元。由此,2018年杭州社保基数上下限明确为:3054.95元至15274.74元。
△浙江省统计局网站截图
另据浙江省统计局此前发布的《2018年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统计公报》显示,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5898元,比上年增加5233元,增长8.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2%。其中,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88883元,比上年增加8133元,增长10.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6%;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2564元,比上年增加4275元,增长8.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