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至60%!杭州有调整吗?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9-05-14 17:44   

杭州发布

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会同财政部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提高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大病保险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0%,杭州有相关变化吗?杭小微请教了市医保局。

国家医疗保障局会同财政部近日制定印发的《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9﹞3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筹资标准,明确2019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20元,大病保险在2018年人均筹资标准上增加15元。

《通知》要求提高大病保险保障功能。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0%;对贫困人口加大支付倾斜力度,在起付线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的基础上全面取消封顶线。

消息一出,许多人问,杭州城乡居民医保报销的相关政策是否有调整?市医保局说,其实杭州人已经享受到了这样的福利!

杭州市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对象

《通知》中说到的是城乡居民医保,在杭州,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1、市区户籍,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或虽已满18周岁但仍在市区中小学校就读的学生;非市区户籍,在市区中小学校就读,且其父母一方已参加市区职工医保的中小学生,以及在市区居住、其父母一方已参加市区职工医保且累计缴费满3年的学龄前儿童(以下统称少年儿童)。

2、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民办高等院校,以下简称高校)、科研院所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全日制研究生(以下统称大学生)。

3、市区户籍,18周岁以上,未参加市区职工医保或异地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以下统称其他城乡居民)。

杭州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杭州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有这四类:

杭州城乡居民医保结算办法

>>>>大病保险报销标准

杭州大病保险由大额医疗补助和特殊药品大病保险两部分组成。

大额医疗补助是指对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最高限额以上部分中符合医保开支范围内医疗费用(以下统称大额医疗费)的保障。特殊药品大病保险是指对参保人员使用浙江省大病保险特殊药品(含罕见病药品,下同)发生费用(以下简称特殊药品费)的保障。

大额医疗费方面,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发生的大额医疗费,大病保险基金承担的比例为70%。

特殊药品费方面,这样结算:

(一)由个人承担一个起付标准,具体为:持证人员5000元,其他参保人员2万元。

(二)大病保险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5万元。

(三)起付标准以上、最高限额以下部分的费用,大病保险基金按超额累进制结算,具体比例为:5000元至2万元(含)为50%;2万元至20万元(含)为60%;20万元至45万元(含)为70%。参保人员的大病保险待遇享受时间与其基本医疗保险一致。

>>>>门诊结算办法

>>>>住院结算办法

少儿和其他城乡居民住院医疗费个人自付比例:

大学生住院医疗费个人自付比例:

萧山、余杭、富阳三区并入主城区后,按上述标准参保及享受待遇,可在全市范围内定点医药机构刷卡就医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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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杭州发布  作者:  编辑:见习编辑 管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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