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开始 浙江全面实行车险实名缴费 个人投保请记得带上身份证和机动车行驶证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9-05-11 07:48   

都市快报(记者 朱文科)

根据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的统一部署,从今天开始,全省(不含宁波)各保险公司正式实施车险投保人实名缴费。

这个新规定最主要的内容是,在给车辆买保险时,必须实名缴费,不能再由中介或者4S店垫付保费;而代人投保时,最多只能投保4辆车。

车险投保人实名缴费,简单理解就是,谁买车险,谁缴费,即投保人=缴费人。

实行实名缴费的车辆,包括家庭自用车和企事业、党政机关单位车辆,险种则包括交强险和商业险。

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家庭自用车可选择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现金等支付方式,其中微信及支付宝必须已经实名认证。

企事业、党政机关单位车辆可选公对公全额转账支付、银行票据全额支付。

个体工商户使用企业账户转账或银行票据方式全额支付车险保费,投保人是经营者本人,可以视为投保人与车主一致,按照投保人为自然人时的情形处理,保险公司需留存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投保人除了接受保险销售人员上门服务,还可以自主选择保险公司投保,投保方式包括拨打客服电话、登录保险公司官网、登录手机客户端、到保险公司服务网点等。

投保时,个人需携带身份证和机动车行驶证,企事业单位需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和机动车行驶证。投保人还必须签署“投保人缴费实名认证”客户授权书,确保付费账户和投保人一致。

需要注意的是,浙江正在同步推进保单电子化,届时保险公司将发送电子保单、电子发票到投保人手机。因此,投保时还要提供有效的手机号码,以便接收相关信息。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朱文科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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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使用企业账户转账或银行票据方式全额支付车险保费,投保人是经营者本人,可以视为投保人与车主一致,按照投保人为自然人时的情形处理,保险公司需留存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事业、党政机关单位车辆可选公对公全额转账支付、银行票据全额支付。实行实名缴费的车辆,包括家庭自用车和企事业、党政机关单位车辆,险种则包括交强险和商业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