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挡道人不到” 这道难题杭州到底应该怎么解?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9-05-07 07:18   

都市快报记者 殷军领

交警、城管说:我们有执法权,但不管小区里面的事 

社区、物业说:我们管理小区,但没有执法权

杭州姑娘小李的一次挪车遭遇,掀起了一场关于小区内“车挡道人不到”的大讨论。。

这些天,“问计于民”栏目广泛征求意见,寻求解决办法。

我们发现这类问题普遍存在,但实际解决起来,各方都说自己有“难处”。

1.车主说,小区里车多车位少,总要让我们停车吧;

2.社区、物业说,我们管理小区,但没有执法权;

3.交警、城管说,我们有执法权,但不管小区里面的事;

4.而在法律层面,目前还找不到对小区胡乱停车的处罚依据。

大家都看似有正当的理由,那么,这道题难道就无解了吗?

其实,仔细想想,问题的关键点,或许不仅仅在于“车挡道”,而是车挡道之后的“人不到”。

小区停车难,是日常生活中很多人都会碰到的问题,有时借道停车也是无奈之举,但如果已经不规范停车了,妨碍了他人还不肯移车,那实在是让人很气愤的一件事。

那么,针对小区“乱停车”“人不到”,到底应该怎么办?

广西南宁

小区里停车挡道

城管有权执法

罚款100元

面对这类难题,我们先来看看其他一些城市是如何解决的。

南宁的办法是修订《南宁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在其中增加了“住宅小区内的车辆应当在划定的车位内有序停放,不得堵塞道路”的规定。并明确,由城乡容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城管)对小区内乱停车辆进行管理和处罚。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对机动车处100元罚款,对非机动车处20元罚款。

该条例于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昨天,快报记者也联系了南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一位李姓工作人员说,这项规定执行两年多来,老百姓从个别反对,到现在普遍欢迎。小区内乱停车情况基本看不到了,车主们形成了宁可多走几步路,也不挡道乱停车的好习惯。

安徽阜阳

社区顶住压力对乱停

乱放车辆实施拖移

2014年,安徽省拟在修订《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时增加相应条款,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进入住宅区执法,处罚小区内乱停车现象。

新修订条例于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但“交警进小区执法”这条规定最终并没有写入。

没有上位法支持,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向阳办事处东平社区,照样解决了“车挡道人不到”难题。

东平社区书记冷俊说,他们征得街道同意,请求区城管执法局进行配合,对小区内乱停乱放车辆,实施“拖移”。措施实施一个月前,在小区内张贴公告,说明情况。

第一次对6辆车实施了拖移,把车辆拖到了街道附近的一个停车场。最开始车主抵触情绪挺大,但社区顶住了压力。

前两次拖车,拖移费和停车保管费社区出了,给大家一个适应期。社区规定,从第三次集中拖车开始,费用全部由车主承担。

前7次拖移了近40辆车。看到街道、社区“动真格”了,小区居民的规范停车意识大大增强。

江西

考虑授权公安交警部门

对小区内乱停放车辆

采取强制措施

小区内乱停车挡道难题,全国普遍存在。这个难题的关键点在于,相关法律法规不配套、不完善,存在法规盲区。各部门对小区道路交通车辆管理职责不清。

解决这个难题,必须从源头上想办法。

前几年江西省的“两会”上,当地政协委员提案建议,应修订《物业管理条例》或出台《小区道路交通和车辆管理实施细则》,或者在制定《道交法》《物权法》等法律的相关司法解释中,明确对小区道路交通和车辆的管理主体、职责、事故处理、责任承担、督查、奖惩等作出规定和办法。政府应协调公安交警、住建、房管等部门,将小区道路交通和车辆安全保障纳入城镇交通建设总体规划和社会管理体系,切实制定有关措施和办法并落实到位。

同时有委员建议,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放管理办法》,并授权公安交警部门对小区内乱停放的车辆可采取强制措施。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殷军领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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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停车难,是日常生活中很多人都会碰到的问题,有时借道停车也是无奈之举,但如果已经不规范停车了,妨碍了他人还不肯移车,那实在是让人很气愤的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