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日报讯(记者 何去非 通讯员 尤廷军)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对违法捕捞“零容忍”。26日晚8时30分,由市渔政总站联合市公安局环食药支队、江干区公安分局开展的打击钱塘江电鱼专项行动启动。
在联合执法行动中,渔政执法人员和公安干警共50余人协同配合,采用水陆结合的方式对钱塘江一桥以下水域进行拉网式巡查。凌晨零时刚过,看似平静的江面难掩暗潮涌动。参与联合行动的江干区彭埠派出所民警通过视频监控发现七堡附近岸边水域有多个疑似电鱼情况,便立即组织10余名警力前往核查,一举查获3起电鱼事件,涉案人员4人(其中外来务工人员2名、本市居民2名),查扣渔获物鳗鲡苗3尾。因当前正处钱塘江禁渔期,而电鱼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的禁止使用的捕捞方法,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三条关于在禁渔期使用禁用方法或工具捕捞涉嫌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规定,彭埠派出所对4名当事人实行刑事传唤,后续将按照涉刑案件有关程序处理。
这是自钱塘江禁渔期以来,我市渔政总站组织的第二次全市性市、县联动及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是严厉打击江边电鱼、网鱼等非法捕捞行为。除主城区外,其他沿江渔政部门也联合当地公安及乡镇政府同步开展了辖区内钱塘江禁渔执法巡查行动。历时两天联合执法行动,全市出动执法船艇41艘次,执法人员175人次,查获非法电鱼案件5起。禁渔期以来全市已累计查处电鱼涉刑案件10起,对违法分子产生了强烈的震慑作用。
禁渔期间,全市渔政部门多措并举,始终保持对非法捕捞的“零容忍”高压态势。全市设立渔船集中停泊点75个,1200余艘捕捞渔船全部实现集中停泊或上岸管理,实现了“渔船集中停泊、渔具入库存放、捕捞渔民上岸”的管理目标,截至目前尚未发现一起渔民违禁捕捞现象,禁渔秩序总体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