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出新政,精装样板房将实现“所见即所得”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9-04-24 17:11   

浙江24小时-钱江晚报记者 吴佳怡 李毅恒

去年以来,精装修交付楼盘的业主维权案例大增。开发商精装价格虚高、减配、私拆样板房;业主则从“交付即维权”演变成“买完房就维权”,剑拔弩张。

面对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日益加剧的矛盾,杭州市余杭区、萧山区纷纷出台了全装修监管新政,致力于解决这一问题。尤其是萧山的新规,要求样板房“所见即所得”。

1

新盘每个户型必须有一套实体样板房

才能申领出预售证

3月12日,杭州市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余杭区全装修住宅工程分户质量检验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其中明确从4月12日开始,对全区全装修住宅进行100%进行分户检验,要求每一户分户检验结果均符合规定的,建设单位方可组织竣工验收。而此前余杭区的分户检验,采取的是盲选抽检的方法,抽取的比例为10%。

余杭这一新政,既提升了装修质量检验的准确性,同时也杜绝了“偷面积”的可能。

3月22日,杭州市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针对“全装修”问题发布了《关于加强住宅全装修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从4月26日起,首次申领预售证的楼盘,每个户型均需要有一套按照交付标准制作的实体样板房。

同时,为避免装修材料实际交付时与样板房的差距过大,还要求开发商进行样板房保全证据影像公证及承诺书公证。

即要求开发商通过影像视频的方式,向公证机构提供实体样板房内装饰装修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品牌、产地、规格、级别、数量等内容的证据,以及向政府监管部门承诺现场施工及销售合同签订等均与实体样板房相一致的承诺书。以上证据均由公证机构进行公证,最终让样板房成为真正的“实景展示”。

2

样板房所见即所得

有开发商表示“压力山大”

萧山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用五个字概括了此次发布《通知》的创新举措,“所见即所得”。

他表示,在购房过程中,开发商往往会用一些营销技巧,包括豪华软装、放大样板房空间尺寸等,以达到吸引购房者的目的。但实际上在交付时,完全按设计文件及购房合同建造的房屋会与当初经过包装的样板房有很大偏差,常常会导致购房者收房时产生预期误差,最终引发矛盾。

而要求实体样板房最终与交付相一致,包括了样板房中的一切,这样才能从源头上解决购房者的心理落差。另外,萧山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实体样板房只能有且只有一套,如果开发商需要从广告角度再制作一个展示的空间供购房者参考,则可以选用异地售楼参观场地或VR等技术实现,但是不允许一个户型出现两套实体样板房的情况。

面对新政,萧山某楼盘有关负责人向记者坦言压力很大。“如果样板房与实际交付完全一致,很有可能会影响购房体验。不过,这样一来,整个市场的质量水平将更进一步,对于购房者来说,是一个福利。对于房企来说,也是一种提升。”该负责人表示。

3

开展全装修住宅保险试点

引导开发商投保

除此之外,《通知》还有一记重拳,萧山区将开展全装修住宅保险试点工作,引导萧山的开发商自愿投保。去年3月,省建设厅发布了《浙江省住宅工程质量保险试点工作方案》,杭州作为其中五个试点之一。而萧山区此次《通知》的发布,成为杭州区首个引入住宅全装修质量保险的区域。

此后,萧山区的开发商可自愿引入保险公司聘请的第三方风险管理机构对住宅全装修进行全过程质量管控。而这笔费用将由开发商承担,购房者无需支付任何费用。而房子交付之后,出现质量问题,购房者将享受应有的“保障”。

萧山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对其装修质量问题的“追责”也进行了解释,比如地板、空调、地砖等涉及装修材料的质量问题,由开发商承担责任;诸如墙体粉刷层出现空鼓等涉及施工工艺与质量控制方面的问题,由保险公司承担责任。

“开发商将聘请第三方‘风控团队’,对全装修住宅进行全过程质量管控,同时由‘风控团队’提供全装修过程中多个重要节点的图像或视频资料,将更好的提高全装修住宅的工程质量。”萧山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补充道。

来源:​浙江24小时-钱江晚报  作者:记者 吴佳怡 李毅恒  编辑:陈东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