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4小时—钱江晚报记者 吴崇远 通讯员 谢晓颖
“您的小型汽车浙AM6****于2019年04月03日16:52:31在***路口,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违法行为。因已连续3个月未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对本次违法行为不予处理。请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今天上午10点51分,杭州市民韩先生的手机上收到了一条交警发来的违法提醒短信。不同于以往,这条短信特地标注“因已连续3个月未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对本次违法行为不予处理”的字样。
这是杭州交警对“守规矩”的司机送上的福利。日前杭州公安交警部门正式宣布,“优驾自动容错”措施于今天(4月5日)起正式落地执行,3个月内无杭州范围内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在首次出现适用于警告的3类轻微违法行为时,将免于处罚。
“优驾自动容错”指的是从2019年1月1日起,3个月内车辆无杭州范围内交通违法行为,首次发生以下三种类型的交通违法行为的,予以警告,不进行罚款及记分:
1、在绕城高速合围区域内的高架道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以外道路,违反错峰限行规定通行的;
2、在高架道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绕城高速及机场公路以外道路,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3、在未设置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道路上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的。
在3个月内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以发生违法行为的次日起,3个月时效重新起算。
今天是“优驾自动容错”实行首日,而韩先生也幸运地成为首位收到警告短信的车主。
就在中午,杭州市民黄先生也收到了一条杭州交警发来的短信,“您的小型汽车于4月1日在***路口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机动车未按规定在限制、禁止的区域或路段通行的违法行为。因已连续3个月未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对本次违法行为不予处理。请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那天出门急,不小心忘了限行这事,还好之前三个月都没有违法,这次就免罚了!”得知自己成为第一批享受“优驾自动容错”的车主,黄先生很是惊喜,并表示之后肯定会好好遵守规定,文明出行。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今天(4月5日)下午16时,公安交警部门录入“优驾自动容错”警告信息936条,推送警告短信500条。
杭州公安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城市大脑”智慧化程度不断提升,受益的是广大杭州百姓。处罚从来不是实施交通管理工作的目的,此次基于“城市大脑”应用推出的“优驾自动容错”措施,正是以“有限度地容错”,让守法车主在“不得已”或“无心之失”的时候,获得“被原谅”的机会,旨在正向鼓励、积极倡导机动车驾驶人乃至全体交通参与者自动、自觉地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