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纪守法有好处!4月5日起 在杭州首次发生这几类交通违法行为 不罚款不记分!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9-04-02 13:46   

杭州发布 资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杭州市公安交警部门消息,4月5日起,“优驾自动容错”措施正式落地执行。符合条件的三种类型的交通违法行为,只予警告!不罚款!不扣分!

什么是“优驾自动容错”

“优驾自动容错”,指的是从2019年1月1日起,3个月内车辆无杭州范围内交通违法行为,首次发生以下三种类型的交通违法行为的,予以警告,不进行罚款和记分:

1、在绕城高速合围区域内的高架道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以外道路,违反错峰限行规定通行的;

2、在高架道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绕城高速及机场公路以外道路,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3、在未设置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道路上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的。

3个月内如发生了交通违法行为,以发生违法行为的次日起,3个月时效重新起算。

未接到短信警告提醒的,可通过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gh.122.gov.cn)“三项轻微违法行为警告记录”模块查询,输入车号,查询警告记录。

9个问题了解一下

1

“首次发生”是指什么?

首次是指这三种交通违法行为中的任意一种,只要发生了,就给予警告,然后重新开始计算新的三个月周期。而不是这三种每种的第一次都分别给予警告。

2

违法行为被警告后,还会有其他处罚吗?

被警告以后,不再对该次违法行为进行罚款或记分。

3

被民警和协警贴了违停单子的,属于首次警告的范围吗?

临时停车时驾驶人不得离车。民警和协警贴了违停告知单或违停提醒单的,说明驾驶员不在车上,这个行为是停放车辆,所以不属于首次警告的范围。

4

“无杭州范围内交通违法行为”是什么意思?

简单地说就只算杭州发生的,不算外地发生的。如果3个月内没有杭州的交通违法行为,那即便是有外地的违法行为,仍属于首次警告的范围。当然,在外地发生的违法行为还是要依法接受处理的。

来源:杭州发布  作者:资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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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公安交警部门消息,4月5日起,“优驾自动容错”措施正式落地执行。符合条件的三种类型的交通违法行为,只予警告!不罚款!不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