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讯(记者 翁浩浩)3月26日至28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在杭州举行。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车俊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黎明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有关报告,表决通过《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3件地方性法规,批准7件报批法规,二次审议《浙江省地方金融条例(草案)》,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事项。
车俊指出,今年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65周年、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要按照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既定的总体要求,坚持“干”字当头,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能,在抓早抓实、尽职尽责中彰显人大作为。做好全年工作,要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国两会期间重要讲话精神为开篇,作为强化创新理论武装的首要任务,丰富和拓展理论建设载体,以理论信仰保证政治坚定、引领实践前行;要以省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为契机,在党委领导人大工作机制、支持保证人大依法履职、加强人大自身建设、接受人大和人大代表监督等方面制定具体措施,推动我省人大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发展;要以“三服务”活动为具体抓手,紧紧围绕“最多跑一次”改革、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重大主题,打好立法、监督、代表工作等系列履职组合拳;要以试点推进和总结规范为基本方法,积极稳妥推进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设试点,并适时进行地方立法,打造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人大代表联络站、人大代表履职网络平台等浙江人大“品牌”的升级版,夯实人大工作的基层基础。
车俊强调,省人大常委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为基层减负的要求,大幅度精简会议和文件,开展执法检查、督查、调研等活动时不干扰基层正常工作,制定常委会及机关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的实施方案,为全省各级人大机关作表率。
省人大常委会其他副主任和秘书长出席会议,省政府有关副省长和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11位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部分公民旁听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