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只剩最后21天了!如果不去做 最严可能会被拘留!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9-03-25 11:31   

都市快报 首席记者 蒋大伟 通讯员 谢晓颖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以下简称新国标),将于4月15日起正式实施。

备案登记时间截止至2019年3月31日

据介绍,列入《浙江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电动自行车,应经注册登记(即上电动自行车牌照,可以长期开),不上牌的禁止上路,否则扣车责令补办注册登记并依法予以处罚;而未列入《公告》的,应经备案登记(即上个临时的备案牌,还可以开3年,到2021年12月31日也不能上路了),未备案的电动车禁止上路,否则扣车;经鉴定为机动车的(即超标的电动车),按机动车认定处罚。

这也就是说,当超标电动自行车被鉴定为机动车时,如果电动自行车驾驶者没有机动车驾驶证,会被认定为无证驾驶,将面临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如果电动自行车驾驶者有机动车驾驶证但没有摩托车驾驶证,则会被认定为准驾不符,将被记12分。

所以,公安交警部门再次郑重提醒,电动自行车不备案登记,后果将很严重!请还没有登记备案的电动自行车车主,一定要抓紧剩下不多的时间去及时办理。

全市共有96个备案登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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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杭州市在上城、下城、西湖、江干、拱墅、滨江、下沙、景区共有64个派出所上牌点和32个交警上牌点。

备案登记范围

消费者于在2018年12月7日前已购买未列入《公告》的电动自行车(含其他两轮电动车)但未申领防盗备案登记的应当备案登记。列入《公告》的,不属于备案登记范围,且确保车辆符合上牌标准,应及时到杭州市非机动车管理所及相关服务点依法申领电动自行车牌证。

备案登记时间

杭州市集中备案登记工作从2018年12月20日起到2019年3月31日,所有备案车辆(含已经公安机关防盗备案登记的车辆)使用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止。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首席记者 蒋大伟 通讯员 谢晓颖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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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不备案登记,后果将很严重!请还没有登记备案的电动自行车车主,一定要抓紧剩下不多的时间去及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