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晚报/浙江24小时记者 陈锴凯
3月份开始,在杭州坐地铁的你,需要注意了。
“新版”《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3月1起正式实施,跟以往相比,今后坐地铁多了很多“规矩”以及处罚标准。
为什么要更新《条例》?
简单来说,杭州地铁线路越来越多,客流量越来越大,为了规范城市轨道交通管理,促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保障运营安全,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历时一年多,最终形成了此次实施的《条例》。这也是杭州市第一部规范城市轨道交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
“新版”《条例》哪些要处罚
●“新版”《条例》跟乘客的日常行为息息相关
以下这些方面,你一定要注意了!如有违反,或将面临处罚!
1、不得影响运营安全
结合日常乘坐地铁以及杭州地铁曾出现过的现象举例:
擅自操作有警示标志的按钮、开关装置,比如非紧急状态下动用应急或者安全装置;
妨碍或者破坏车门、屏蔽门、安全门功能;
擅自进入控制室、车辆驾驶室、或者其它有警示标志的区域;
在车站、列车内吸烟、用火;
强行上下车;
在运行的自动扶梯上逆行。
这些都被《条例》列为禁止行为,如有违反,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不得影响公共秩序、公共场所容貌、公共环境卫生
其中特别提到了很多不文明乘地铁的行为:
比如在车站或者列车内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包装物等废弃物;
在车站、列车或者其他城市轨道交通设施上任意涂写、刻画、张贴、悬挂物品等;
在车站或者列车内躺卧、乞讨、卖艺及歌舞表演等;
另外,在车站或者列车内使用滑板、溜冰鞋、平衡车;其它影响城市轨道交通公共秩序、公共场所容貌、公共环境卫生的行为,都是不允许的。
如果违反这条规定,《条例》明确由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进行劝阻、制止;对不服从劝阻、制止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可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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