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快报(通讯员 谢卓凡 首席记者 杨丽)
2月1日开始,《浙江省非机动车登记规定》开始实施。
这里所说的非机动车,是指依法实行登记制度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和人力三轮车,而普通自行车因为不需要上牌照,所以并不包含在内。
此次规定是针对那些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明确了登记办法。
等到4月15日,《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新标准)正式实施,如果你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和人力三轮车还没登记的话,就没法上路了,如果强行上路的话,被交警部门查到的话,就会面临扣车等处罚。
那么,到底登记需要办什么手续?带哪些东西去办理登记手续?哪些车辆可以办理登记手续?没办理登记手续的车辆该怎么办……
昨天,浙江省公安厅车辆管理所副所长高波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问:我们怎么知道自己的电动自行车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呢?
答:扫左边的二维码,进入杭州新闻App,直接看《浙江省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就可以了。这也是办理登记时,工作人员在判断车辆是否可以登记的唯一标准。
问:哪里可以办理登记手续?
答:当地公安交警部门或者公安交警部门设立的上牌点都可以申请注册登记。
公安交警部门办理非机动车登记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也就是说,注册登记是免费的。
问:办理登记手续需要带哪些东西?
答:主要是三类材料——
第一是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也就是身份证;如果是残疾人的话,除了身份证,还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及由县(市、区)残联出具的下肢残疾证明,“只能是下肢残疾才可以登记”,另外,车辆所有人为二级以上(含)下肢残疾人的,还需提供陪护人身份证明及照片。
第二是车辆来历凭证,也就是发票。
第三是整车出厂合格证,上面有各项参数指标。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登记条件的非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的当日内,查验资料,确认车辆,并以电子文件形式存档,核发号牌和行驶证。
问:4月,“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正式实施之后,还没有登记上牌的车辆,会怎么处理?
答:我们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严管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将禁止上路行驶,对于查获的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将依法扣留车辆,并进行属性鉴定。
“如果车辆符合新国标,并列入《公告》的,责令驾驶人补办注册登记,并依法予以处罚,如果车辆没有列入《公告》,经鉴定属于机动车的,将对驾驶人按照驾驶机动车认定处罚。”
问:这次登记的有效期是多久?
答: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信息有效期为8年。登记信息有效期届满后,车辆所有人可以通过政务网等线上提交整车、车架号照片和录入身份信息,或者在非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上牌点重新签注信息。
问:哪些非机动车是没法注册登记的?
答:主要有四种情况,第一种也是数量最多的一种,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未列入《公告》或主要技术参数与《公告》不符的。
第二种是擅自拼装、改装的,“给车上装上支架之类的东西,或者把脚架拆掉之类的都是不允许的,可是如果他们还原的话,那就可以继续注册登记。”
第三种是提交的车辆来历凭证、整车出厂合格证与车辆信息不符的。
第四种是其他不符合国家标准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情形。
问:那些没法办理注册登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怎么办?
答:在今年3月31日之前,对不在《公告》之中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可以按照过渡期办法备案登记。
根据去年10月,浙江省四部门出台的《关于做好国家电动自行车新标准实施前过渡期内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这批超标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可凭有效身份证件、车辆合法来源凭证和车辆合格证,向住所地公安机关申请备案登记,但必须在今年3月31日之前进行备案登记,使用期限为三年,到2021年3月31日为止。
备案登记的车辆也会有一张车牌,上面明确的表明这是备案登记的车辆。
从3月31日之后,没有备案登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将无法上路。
目前,全省登记在案的电动自行车有432万辆。其中,有大量的电动自行车是按“老国标”注册登记的,而对于这批电动自行车,大家可以沿用原有牌照,继续上路行驶。
问:特殊情况怎么登记?
答:非机动车更换已登记编码的车架、发动机等部件的,应当凭新购部件来历凭证办理变更登记。
已登记的非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车辆所有人和原车辆所有人应当同时凭双方身份证明和车辆向注册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非机动车号牌或者行驶证遗失、损坏的,应当凭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领。
非机动车因灭失、失窃、报废或者其他原因无法继续使用的,凭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办理注销登记。
人力三轮车的登记管理,由各市或者县(市)公安局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