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日报讯(通讯员 胡景行 记者 史洁)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颁布后出台的第一部省级地方性法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办法》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近日,一场关于该办法的主题广场宣传活动在西湖文化广场启动。
启动仪式上,“浙江省慈善法制宣传支持单位”接受了聘书。这些单位是公益组织、媒体等行业的代表,他们将结合自身工作开展《慈善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办法》的宣传,更好地营造“人人心怀慈善,人人参与慈善”的社会氛围,为推动浙江及杭州加快形成法治化、组织化、专业化、多元化、大众化的现代慈善事业发展新格局做出贡献。
现场参展的公益慈善组织也非常有代表性,既有展现浙江优秀公益项目风采和经验的公益组织,也有为市民提供各种生活服务的志愿队伍。现场还播放了优秀慈善微电影,通过影像传播正能量。
杭州自市民政部门成立慈善事业促进处以来,全市慈善事业得到了蓬勃发展。据初步统计,全市2018年共募捐善款逾8亿元,其中慈善总会系统共募得2.72亿元,共救助困难群众20.62万人次;已设立慈善信托18单,资产累计达9.33亿元,资产规模居全国第一;杭州市于2018年首次入围中国城市公益慈善指数排行榜,综合指数排名副省级城市第6位;全市范围内积极推进慈善基地建设工作,各区、县(市)均建立了具备精准帮扶、组织孵化、项目管理、培训交流、信息共享、文化建设等功能的慈善基地。2019年,杭州将持续推动慈善基地的规范建设,促进其发挥功能;以政府名义开展“杭州慈善奖”评选,建立杭州慈善纪念馆,开设“公益大讲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