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口岸管理和服务办法》2月1日施行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9-01-19 08:54   

钱江晚报(首席记者 肖菁)昨天,浙江省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浙江省口岸管理和服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从2019年2月1日起施行。这部《办法》,根据国家口岸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浙江省经济社会和口岸事业发展实际出发,对我省口岸管理和服务作出了全面系统规范。这是我省首部规范和促进口岸事业发展的政府规章,是一部既有规范指导意义,又有创新实践探索的政府规章。

《浙江省口岸管理和服务办法》对于加快我省口岸的建设和发展,促进贸易便利化,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办法》全面总结了多年来我省口岸发展的实践经验,并借鉴兄弟省市一些好的做法,明确了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对口岸开放管理、通关服务优化、口岸运行保障等方面作出了系统规定。

《办法》按照“数字浙江”建设要求,在全国率先提出加强口岸数字化建设,推进口岸数据无偿共享,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

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首席记者 肖菁  编辑:郑海云
返回
这部《办法》,根据国家口岸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浙江省经济社会和口岸事业发展实际出发,对我省口岸管理和服务作出了全面系统规范。《浙江省口岸管理和服务办法》对于加快我省口岸的建设和发展,促进贸易便利化,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办法》全面总结了多年来我省口岸发展的实践经验,并借鉴兄弟省市一些好的做法,明确了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对口岸开放管理、通关服务优化、口岸运行保障等方面作出了系统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