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控烟条例昨起实施 最高罚款可至2万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9-01-02 09:07   

萧山日报讯(记者 郭立宏 通讯员 高莲飞)新版《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已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违者最高可罚款2万元。

新《条例》扩大控烟范围

新《条例》控烟范围扩大到“杭州市行政区域内”,明确规定在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一些限制吸烟场所明确划定或设置了吸烟区,如娱乐、经营性住宅、餐饮、网吧等室内,在过渡期限满后也将实施全面禁烟。

在新《条例》中明确规定将部分公共服务场所的室外区域纳入到禁烟范围。今后在幼儿园、学校、演出场所、健身场所等一些区域的室外,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室外场所,都将禁止吸烟。此外,电子烟也被纳入到控烟监管范围。

在处罚方面,对个人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行为,新《条例》规定责令立即改正,可处50元罚款;拒不改正,处200元罚款。经营者或者管理者未履行职责,责令限期改正,可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此外,还对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等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区卫生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新《条例》与之前相比,范围扩大,力度加强,不仅带来实实在在改变,更是对打造“无烟城市”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萧山控烟力度加大

截至目前,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已从1月1日起关闭国内、国际航站楼所有吸烟室,规定机场航站楼为禁止吸烟场所。同时改造楼内露天吸烟室满足烟民需求。此外,航站楼外车道边的吸烟区仍可继续使用,相关标牌目前正在完善中。

对于新《条例》的施行,大多数市民表示支持,认为二手烟不仅危害他人身体健康,还污染环境;多数吸烟者则表示愿意积极参与控烟工作中,。

有关专家表示,随着控烟工作日益得到重视,加之公众对烟草危害认识的提高,对健康需求的日益增长,原先的《条例》已经无法适应控烟工作要求,新《条例》便应运而生。

去年,我区加大控烟力度,卫生部门共检查公共场所、医疗机构和学校等单位1545家,责令整改54家;实施行政处罚43起,其中警告22起、罚款21起2.86万元。此外,还加强了对重点区域的检查,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项执法,形成了良好的控烟氛围。

区卫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新《条例》实施为契机,认真履行控烟监管职责,有效强化控烟宣传教育,积极加强部门协同作战,充分利用社会监督力量,共同创建萧山无烟健康环境。

来源:萧山日报  作者:记者 郭立宏 通讯员 高莲飞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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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条例》扩大控烟范围新《条例》控烟范围扩大到“杭州市行政区域内”,明确规定在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在处罚方面,对个人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行为,新《条例》规定责令立即改正,可处50元罚款。萧山控烟力度加大截至目前,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已从1月1日起关闭国内、国际航站楼所有吸烟室,规定机场航站楼为禁止吸烟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