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租金补贴、公租房货币补贴今起申请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8-12-18 08:57   

萧山日报讯(记者 吴瑾熠 通讯员 于卓伟)记者从区城乡一体办了解到,2018年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申请今日开始,截止时间为12月29日,符合条件的市民要抓紧时间向社区或镇街提出申请。(申请条件和咨询电话详见今日本报第5版公告)

今年廉租房租金补贴申请条件有所变化,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可在户籍所在社区领取相关表格,如实填写后提交给社区。廉租房租金配租的标准为:1人户家庭按建筑面积36平方米(含申请家庭核定的房产面积,下同)标准配租;2人户家庭按建筑面积40平方米标准配租;3人户及以上家庭按建筑面积48平方米标准配租。对持低保或特困的申请家庭全额发放租金补贴;对认定为低收入的申请家庭按60%发放租金补贴。对于有小面积产权家庭或者有房产转让情况的家庭,将按照相关审核条件予以核定。此外,自2018年1月1日起,我区廉租房租金补贴取消一级、二级、三级地段差异,全区补贴标准均提高到30元/平方米/月,普惠民生。 

由于公租房房源紧缺,今年,我区面向全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三类住房困难家庭,推出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申请时间也即将开始。按属地管理原则,申请家庭以“户”为单位提交申请,向户籍所在地(或暂住证所在地)镇街申报。货币补贴保障面积标准为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补贴总建筑面积不低于36平方米,不高于60平方米,每平方米补贴12元/月。对持有效期内《杭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住房保障专用)》、《杭州市萧山区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杭州市萧山区特困家庭援助证》的家庭,按补贴金额标准的两倍发放。    

公租房轮候家庭可否申请廉租房租金补贴?区城乡一体办表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未抽到房源的轮候家庭,符合我区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条件的,可按流程递交资料申请廉租住房租金补贴。若轮到公租房选房且选择公租房保障的,则在选房次月起退还已发放的廉租住房租金补贴;若轮到公租房选房但愿意享受廉租住房租金保障的,则视为退出公租房轮候,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予以取消。   

据了解,2019年度上半年的货币补贴计划于2019年3月底前发放完毕。

来源:萧山日报  作者:记者 吴瑾熠 通讯员 于卓伟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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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补贴保障面积标准为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补贴总建筑面积不低于36平方米,不高于60平方米,每平方米补贴12元/月。3人户及以上家庭按建筑面积48平方米标准配租。廉租房租金配租的标准为:1人户家庭按建筑面积36平方米(含申请家庭核定的房产面积,下同)标准配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