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晚报 记者 谢春晖整理
进入2018年的最后一个月,又有哪些新规要生效了呢?留意一下,或许对你真的有用。
“扫黄打非”举报奖励有新规
新修订的《“扫黄打非”工作举报奖励办法》将于12月1日起施行,按照新办法规定,“扫黄打非”举报最高可奖励60万元。
办法细化、完善了“扫黄打非”举报奖励范围、奖励标准、奖励程序与监督等内容,明确了属于“扫黄打非”举报奖励范围的16种情形,涵盖网上网下危害意识形态安全、文化安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新闻出版行业秩序的各类涉“黄”涉“非”问题。
恶意透支信用卡刑罚明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12月1日起对于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将被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较大”。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身份证相片不满意可重拍三次
公安部11月2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自即日起施行深化治安管理“放管服”改革便民利民6项措施。其中,在为群众办理居民身份证提供便利方面提出,今后,群众如果对拍摄的居民身份证相片不满意,可以申请重新拍照3次,从中优选满意相片。
对于办理过居民身份证的群众,2年内再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可以使用原相片信息办理。公安机关还将为群众提供居民身份证换证提醒服务。群众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户籍地公安机关将通过微信、短信平台等多种方式提醒群众及时换领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