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社区”是美好生活标配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8-10-30 07:13   

今年“公述民评”的第二场电视问政于昨日举行,主题为“聚焦小区管理”——停车难、违建多、消防设施废弃、业委会不作为、物业不干事、街道社区推诿,凡此种种,在一些地方相当突出。

“让家人享受更好的生活,与追求美好生活的人住在一起。好房子,一套就够了。”相信很多人对以上几句广告词都耳熟能详。先有“好社区”,才有“好房子”。“好社区”最基本的标准是有一个竭诚服务业主的“好物业”,和尽心维护业主权益的“好业委会”;而“好社区”更高一层的境界,则是人人遵纪守法、友好相处,所有人都“与善为邻”。好社区,是美好生活的标配。

根据法律规定,小区管理属于业主自治——业主大会选出业委会,业委会负责遴选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在业委会监督下提供服务。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现实中当某个小区发生物业公司不作为、业委会乱作为情况时,居民们维护自身权益的渠道却是有限的,成本是巨大的;而当小区居民们向当地街道社区求助却又屡被工作人员以“找业委会”打回票时,就只能处于投告无门的窘境。“社区自治”的方向是对的,但问题是该由谁来引导社区自治进入正确行驶轨道呢?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强调:基层政府要切实履行城乡社区治理主导职责,加强对城乡社区治理的政策支持、财力物力保障和能力建设指导,加强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的指导规范,不断提高依法指导城乡社区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杭州目前还有相当一部分小区没有物业和业委会,而是由社区代管。比如朝晖一区到七区,该区域小区环境、设施、秩序以及各项公共服务一直保持着良好的状态,居民的各种困难也能得到有效解决,各种诉求能得到及时回应,这离不开当地街道社区发挥的“主导作用”。“非不能也,是不为也”,只有街道社区勇于担当作为,有效发挥好“主导作用”,才能依法有序组织居民群众参与社区治理,选出与业主权益站在一起的业委会,聘到竭诚为业主服务的物业公司;才能在业委会与物业公司不作为、乱作为的时候,及时出手纠正之、阻止之。

“不管黑猫白猫,逮住老鼠就是好猫”,清理当前小区管理中的各种顽疾,既需要担当作为,更需要创新改革,什么招管用就用什么招,什么招中看不中用就要摒弃。唯如此,才能把城市社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园。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评论员 翟春阳  编辑:陈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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