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种抗癌药品下月纳入医保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8-10-13 17:32   

国家医保局日前将阿扎胞苷等17种药品纳入医保报销目录,并确定了医保支付标准。记者10月12日从省人力社保厅获悉,这17种抗癌药将于11月1日起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

据了解,为了让全省参保群众尽早享受到国家抗癌药谈判的实惠,省人力社保厅第一时间组织相关处室,研究并出台了具体的落地和衔接政策:从下月起,全省统一将国家谈判的17种抗癌药纳入《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药品范围,医保支付标准、限定支付范围和药品分类代码按国家规定执行,各地不得将谈判药品调出目录,不得调整限定支付范围。

目前,省人力社保厅已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医保部门要做好我省大病保险特殊药品与国家谈判药品的政策衔接,及时更新信息系统,确保更新后的信息系统如期上线运行;保障参保人员用药权益,保障谈判药品的供应和合理使用。

值得一提的是,我省第二轮大病保险特殊药品谈判的28种药品中,有9种药品已进入此次17种国家谈判抗癌药,其他19种特殊药品继续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记者 张冰 通讯员 童伟宏  编辑:吴阳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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