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杭州市纪委监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下城区文晖街道党工委原副书记钱江违规收受礼卡问题。2014年至2017年,钱江在担任下城区文晖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党工委副书记期间,收受杭州某清洁公司负责人周某、浙江某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经理楼某、杭州某保洁有限公司负责人杨某、浙江某工贸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施某、杭州某餐饮娱乐管理有限公司余某等人所送杭州市民卡充值卡和联华超市卡,共计价值51000元。2018年6月,钱江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降为主任科员。
2.江干区凯旋地区旧城改造指挥部(皋亭山景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前期科科长(兼旅游科负责人)刘申元违规收受礼卡问题。2013年至2016年,刘申元在担任江干区凯旋地区旧城改造指挥部(皋亭山景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工程科副科长、科长期间,多次收受杭州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人程某、浙江省某监理有限公司监理代表高某、杭州某建设有限公司法人颜某等人所送联华超市卡,共计价值10000元。2018年6月,刘申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拱墅区半山街道沈家桥股份经合社副董事长钟国兴违规收受礼卡问题。2014年至2016年,钟国兴多次收受杭州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人陈某、杭州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经理褚某、杭州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丁某等人所送超市消费卡,共计价值10000元。2018年7月,钟国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滨江区浦沿街道明德社区党支部书记许珍等人违规发放福利、公款旅游等问题。2017年1月至6月,许珍指使单位出纳采用虚开发票、假冒名目、发放清单造假等方式套取现金15700元,购买香烟卡价值22000元,用于社区工作人员违规发放福利。2017年4月至5月,许珍两次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小区业委会人员等多人到富阳、桐庐等地旅游,车费、门票、餐费及购买土特产费用等共计13600元在单位财务报销。2018年4月,许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