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是全国较早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地区之一。截至2017年底,全市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已达167.18万人,占总人口的22.16%;其中80岁及以上高龄老人26.97万人,占老年人口的16.13%;失能、半失能老人9.34万人,占老年人口的比例达5.59%。
居家养老是目前国际上通行的养老方式之一。作为全国及全省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全国医养结合改革试点等,近年来,杭州在居家养老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接下来有哪些打算?昨天,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专题咨询会,对居家养老服务业发展、老年食堂等服务设施建设等情况进行了解答。
71.8%的老人进行了医养护一体化签约
每天有近5万老年人享受助餐服务
针对居家养老,我市出台并实施了一系列政策。如《杭州市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配建规范》就明确,城市新建住宅项目应配建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最低不少于200平方米的居家养老服务用房。
目前,全市正常运行的照料中心2855家,其中三星级以上的照料中心869家。
根据《关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约合作的指导意见》,通过照料中心与卫生服务机构共建、驻点、巡诊以及签约医生上门服务等方式,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个性化健康管理、上门巡诊、家庭病床和护理指导服务,全市签约照料中心2356家,占比达82.5%。医养护一体化签约中,签约老人占老年人口的71.8%。
在助餐方面,杭州出台了“示范型老年食堂(助餐服务点)建设标准”,已建成老年食堂(助餐服务点)1266家,每天有近5万老年人享受不同形式助餐服务。如拱墅区推广“智慧助餐”,米市巷街道打造“阳光食堂+助餐系统”,辖区老年人可通过老年手机一键呼叫点餐,目前日均叫餐约为200人次。
针对老年人上下楼难题,我市出台《关于开展杭州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目前,六城区有398处项目通过联审,256处开工,其中42处完工,214处在建。
年底前重点打造100家示范型老年食堂
下一步,我市将加快出台《杭州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并探索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出台全市统一的养老服务需求评估标准,将服务数量、服务经费纳入市民卡结算。
计划在今年底前,我市建成60家兼具日间照料和全托功能的示范型综合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以及50家示范型医养结合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争取5年内全市各乡镇(街道)都建立一所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同时,根据老年人实际要求,做好助餐、配送餐设施规划布局,重点打造100家示范型老年食堂(助餐服务点),试点市民卡支付等信息化手段,对老年人助餐服务进行实时记录。
此外,还要加强社区专职助老员和为老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今年底前,主城区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占到25%以上的所有社区,都将配备一名助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