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干蓝领公寓下周开始申请 相关信息看这里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8-09-12 17:29   

2、入住人员要求:在上述承租单位工作且相对收入较低的外来务工人员(工作一年以上的人员可优先考虑),由用人单位统一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取得租赁资格后,申请人申请入住蓝领公寓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为非杭州市区(杭州市区不含富阳、临安、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下同)户籍,且申请人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受理证明;

(2)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金(50周岁以上人员可适当放宽);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杭州市区无房(含直管公房);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未同时申请市、区两级公共租赁房及其他区蓝领公寓;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符合本区规定的其他条件。入住申请人的家庭成员仅包括配偶和未成年人子女。

那么公寓租金标准如何呢?记者看了一下,比如带浴室的大床房,每月租金为1300元(不再另外单独收取物业管理费和公共能耗费。水、电等其他费用自行承担。)

有意向并且符合条件的承租单位可以在2018年9月17日-2018年9月21日(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30)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向杭州江干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报名手续。

本次受理报名地址为:

杭州江干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机场路一巷20号杰立大厦裙楼2楼),咨询电话:0571-86995397,联系人:陈珏。

另外,除了馨家公寓,记者了解到,今年江干区还将陆续推出浜河公寓、水墩公寓、智城公寓等多个蓝领公寓项目的租赁通告。

来源:浙江24小时/钱江晚报  作者: 记者 王丽 通讯员 陈文静  编辑:张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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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取得租赁资格后,申请人申请入住蓝领公寓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为非杭州市区(杭州市区不含富阳、临安、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下同)户籍,且申请人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受理证明。(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未同时申请市、区两级公共租赁房及其他区蓝领公寓。)有意向并且符合条件的承租单位可以在2018年9月17日-2018年9月21日(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30)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向杭州江干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报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