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下沙货车限行区域有调整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8-08-30 08:35   

超载超速的大货车屡屡成为“马路杀手”。

在开发区辖区内,货运车辆来往频繁,给道路交通带来较大的安全隐患。

为确保开发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规定,杭州公安交警部门从9月1日起,将对开发区货运机动车通行管理措施进行调整。

限行区域调整范围:

杭州经济开发区德胜东路(下沙段)-幸福路-文津路-下沙路(6号大街)合围区域内,全天禁止大、中型(黄牌)货运机动车通行,不含德胜东路(下沙段)、幸福路、文津路、下沙路边界路段。

同时,非浙A号牌货运机动车及浙A号牌8吨(不含)以上货运机动车限行管理措施保持不变,即全天禁止在开发区绕城高速合围区域内道路通行。

杭州交警温馨提示,对于确因生产、生活需要上道路行驶的上述车辆,经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同意,可按指定时间、线路通行。同时,请广大货车司机严格按照规定上路行驶,若受限货车在“错峰限行”时段进入设置禁止通行标志的“错峰限行”区域道路的,按“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定性,处100元罚款,记3分;若是未设置禁止通行标志的的“错峰限行”区域,则按“机动车未按规定在限制、禁止的区域或路段通行”定性,处1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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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行措施五问

1、问:货运机动车如果有通行需要,该怎么办?

答:对在禁行区有通行需求的可以申请通行证通行,危化品车辆通行证不在此次发证范围内。

2、问:到哪里办理通行证及需要携带哪些申请材料办理通行证?

答:(1)长期通行证。办证地址:下沙交警大队(松合路399号),电话:(0571)87283049(工作日上班时间),(0571)87283040(24小时);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00;(针对禁货区域内企业内部车辆或有长期运输需求的企业)。提供材料:《载货汽车通行证(含临时)申请表》、行驶证原件或者复印件。

(2)临时通行证。办证地址:元芳停车场(德胜东路云涛北路绕城桥洞下,电话:(0571)87973532,周一至周日8:30-16:30、19:00-次日7:00);(针对浙A号牌大、中型货车和非浙A号牌货车)。提供材料:行驶证原件。

3、问:通行证可网上申领吗?

答:可以通过关注“杭州交警”微信公众号(HZJJWX)申领电子通行证(仅限非浙A号牌货车)。推荐您使用网上申领。

4、问:有电话可以咨询吗?

答:(0571)87283049(工作日上班时间),(0571)87283040(24小时),接待人员接受您的咨询,如电话提示正在通话中,请耐心等待。

5、问:我没有充足的时间办理通行证,怎么办?

答:没有关系。9月1日至15日,杭州公安交警部门对货运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违法行为仅作口头警告处罚。对于持有在有效期内的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发放的通行证车辆,视作持有开发区通行证,待有效期截止后,重新申领包含开发区路线的通行证。

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记者 杨渐/文 盛锐/制图 通讯员 谢晓颖 曹灵芝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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