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吨水要66000元?这可不是耸人听闻,而是真实发生的事儿。西湖区三墩镇一家建设工地为图方便,擅自从河道抽取了约100吨河水,面临66000元的罚款。
7月3日10时00分,西湖区城市管理局三墩中队队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当事人某建设工地在西湖区蓬驾桥港(五常港路北侧)使用五根塑料取水管和水泵将蓬驾桥港中的河水抽取到工地的蓄水池内,取水管的管径分别为5厘米、10厘米、8厘米、8厘米、8厘米,抽取的生产用水用于工地打桩,至执法人员查处时抽取的水量约100吨。
经进一步调查,当事人并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其行为违反《杭州市城市河道建设和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
另经查证,当事人在今年6月26日就因为擅自从城市河道抽取生产用水被查处过。城管部门表示,当事人该行为属于一年内再次发生相同违法行为的情节,应当从重处罚。
而另一家工地也被西湖区城管局罚了款——不是因为抽水,而是因为排水。近日,西湖区城管局灵隐中队队员巡查时发现,西湖区曙光路陈经纶体育学校东侧一处工地,一条消防帆布管伸进了雨水检查井中。经检查发现,当事人为杭州一建设公司,在市政雨水检查井边设置一根直径为8厘米的灰色消防帆布管,消防帆布管的另一端与工地内基坑相连,通过该管将工地内沙泥水排入市政雨水检查井内。
城管工作人员当即开出责令整改通知书,但因当事公司工期紧,并未及时整改。根据《杭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该公司将处以罚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