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又放“大招”!浙江省人社厅、省卫计委昨天联合发出通知,我省将全面下放卫生高级职称评聘权限,推进医疗卫生单位自主评聘改革。
卫生高级职称评聘权限,今后要下放到三级医院、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牵头医院等级为二甲(含)以上的县域医共体,实行单位自主评聘。省主管部门不再组建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不再颁发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新政将从2018年7月18日起施行。省人社厅透露,本次改革将直接影响全省40多万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改革目的是“淡化资格、强化聘任”,逐步形成竞争择优、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打破聘任终身制,进一步调动和激发卫生专业人才积极性和活力。
在评聘标准上,通知规定应充分体现重医德、业绩和能力的导向,建立医德医风、工作业绩、研究创新、技术应用推广、帮扶带教、日常考核等指标的量化打分体系,逐步建立以定量为主的定性定量相结合的评价考核体系。
通知还规定自主评聘单位必须明确各科室和专业高级岗位数量,尤其是医疗机构在岗位数量上,要向儿科、急救、精神、病理、影像等人才紧缺岗位和一线岗位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