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协助环保部门查获货车非法转移废旧铅酸蓄电池案件,东阳市民张先生领到了环保部门发放的5000元奖金。这是今年3月1日《浙江省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实施以来,我省首次对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举报人进行奖励。
4月初,张先生向金华环保部门举报称,东阳市吴宁街道成家里村有一辆货车非法转移废旧铅酸蓄电池。接到举报线索后,环保部门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赶到现场进行核实,发现该货车系浦江县一家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所有,车上载有废旧铅酸蓄电池大约2吨,准备运往该公司。据司机现场交代,该车废旧铅酸蓄电池是在永康回收的,其中除0.8吨有转移联单外,其余1.2吨均无转移联单。
随后,金华市环境监察支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对该公司没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非法转移危险废物依法进行立案处罚。近日,金华市环保局向张先生反馈了举报办理结果,并向张先生发放5000元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