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调整
杭州医保新政规定,2018年起少儿医保待遇享受期调整为自然年度。待遇享受期改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办理时间为上一年度的10月至12月。2019年度少儿医保参(续)保办理时间是2018年10月至12月!
首次参保
申请对象
市区户籍,未满 18 周岁的少年儿童;
市区户籍,已满 18 周岁但仍在市区中小学校就读的学生;
非市区户籍,在杭州市市区就读,且其父母一方已参加市区职工医保的中小学生,以及在市区居住、其父母一方已参加市区职工医保并累计缴费满3年的学龄前儿童。
申请材料
(1)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1寸免冠近照一张,其中非市区户籍的少儿还须提供其与在市区参加职工医保的父母一方的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明);
(2)持有效期内《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和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提供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通过数据共享由经办机构自行获取的,申请人可不再提供);
(3)18周岁以上的市区户籍学生及在市区中小学校就读的非市区户籍学生,需按规定提供学校的学籍证明(通过数据共享由经办机构自行获取的,申请人可不再提供);参保少儿家长为驻杭部队人员需要提供驻杭部队参保证明的原件;学龄前的非市区户籍参保少儿家长,如存在省医保缴费记录且无法通过数据共享获取参保年限信息的,需按规定提供参保证明材料。
续保
如参保条件未发生变化,只需提供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至经办机构办理续保。
如参保条件发生变化的,另需携带相应材料进行参保资格审核。
注意: 下列人员须先至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后,再办理少儿医保的缴费事宜。
(1)18周岁以上,仍在市区中小学校就读的学生。
(2)在市区新入学的非主城区户籍中小学生及父母参保情况发生变更的非市区户籍少年儿童。
新生儿参保
符合参保条件并在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缴费所属结算年度剩余月份的医保待遇,也就是及时办理参保后新生儿的医保待遇可追溯到出生之日开始计算,但不早于符合参保条件的时间。
办理时,父母应带上宝宝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非市区户籍的少儿还须提供其与在市区参加职工医保的父母一方的关系证明)、一寸近照1张到就近的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或市、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资格审核手续。资格审核通过后可领取《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证历本》。办好后,宝宝的少儿医保待遇就可以按规定使用了。
特别注意:新生儿参保时间不变。
缴费标准
2018年起,少儿医保人均筹资调整到650元(财政补贴400元)。
杭州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地址点这里查看。少儿医保也可在各街道(乡镇)人力社保站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