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市调控办发布《关于对我市小客车调控政策优化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的公告》,方案涉及三项具体的优化调整举措,并于明天开始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2014年3月杭州市实行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截至2018年3月底杭州小客车保有量为220万辆,自限牌以来共增加了30.2万辆,年均增幅为4.1%左右。 结合我市小客车调控政策实施以来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几个问题,借鉴其他限牌城市经验,今天,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公室发布《关于对我市小客车调控政策优化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的公告》,并于明天通过多种渠道公开征求意见。三项举措具体如下:
摇号累计24次及以上:单独再摇2次!
市调控办拟在现有增量摇号基础上,从历年个人和单位已失效的更新资格或逾期未使用的更新指标中确定一定数量指标,为参加杭州市增量指标摇号累计次数达到24次及以上的个人,每年单独组织2次摇号。
同时设置阶梯中签率,以累计参加增量指标摇号次数增加24次为一个阶梯设置,每上升一个阶梯,为相应申请人多配置一个摇号基数序号,3个封顶。即累计摇号24次的,获得一个摇号基数序号,48次的2个,72次的3个。
设置个人竞价指标数量
动态调节机制
市调控办表示,出台该项政策的目的是为保持个人小客车指标竞价平稳有序,遏制竞价价格非理性上涨。政策设计中,采取了如下调节机制:
当一期竞价活动结束时,由竞价系统根据预设条件,自动判断是否需要触发调节机制,一旦触发,立即自动增投当期指标数量的50%,相应指标仍按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配置。
增量指标和更新指标有效期
调整为12个月
一是增量指标调整有效期。通过摇号和竞价产生的增量指标有效期调整为12个月;二是合并更新资格和更新指标,个人和单位车辆报废或转移后,立即获得更新指标,指标有效期12个月(按规定不能获得或需通过竞价获得更新指标等特殊情况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