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放宽老年人随子女落户政策 提高老龄补贴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8-04-22 07:24   

    支持开发老年宜居住宅和代际亲情住宅

    浙江省出台《关于加强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不少在外工作的人,都想把父母接到身边,方便照顾。但是,做不到的主要原因大概有这两个:一是父母没有当地医保、社保和户口,不能享受和当地老年人同等的公共服务,诸事不方便;二是父母的住房问题很难解决。

不过,在浙江,这两个难题很快不再成问题。近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强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其中就提到要“放宽老年人随子女落户政策”和“引导、支持开发老年宜居住宅和代际亲情住宅”。

80岁及以上老年人可随子女迁移户口

让老人得到更好的照顾,最好的办法是让老人到子女身边生活,但很大的阻碍是户口。户口不迁移,就不能享受当地的公共服务。

这次的实施意见明确,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可自愿随子女迁移户口,依法依规享受迁入地基本公共服务。除杭州市城区外,进一步放宽老年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的条件限制。与城镇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可以申请将户口迁至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子女处。

支持开发老年宜居住宅和代际亲情住宅

父母接过来,住房问题如何解决?

实施意见提出,探索建立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引导、支持开发方便老年人居家养老和家人照料的老年宜居住宅和代际亲情住宅。 

并且,实施意见还鼓励对购房者在价格、费用、公积金使用等方面,给予优惠或提供便利。同时鼓励子女与老年人合住,为老年人提供日常照料。还要求燃气、电力、水务等公用企事业单位,实行阶梯式计价时,对共同居住成员较多的家庭,增加基础用量或给予相应优惠。

老年宜居住宅和代际亲情住宅,有点类似养老房,专门根据老年人生活需求,设计和建造。

80周岁老人高龄补贴每月不低于50元

杭州70周岁老人免费乘坐公交、地铁

实施意见共从提高老年人补贴、优化老年人医疗卫生服务、改善老年人出行环境、加强适老设施建设和改造等20个方面,对加强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从2018年4月1日起,年满80周岁老年人的高龄补贴,提高到每月不低于50元。

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同意,可将未承包的集体所有的部分土地、山林、水面、滩涂等作为养老基地,收益供老年人养老。

加快推进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倡导沿街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厕所向老年人免费开放。


对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首次办理遗嘱公证减半收费,对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首次办理遗嘱公证免收费。

为老年人免费建立电子健康档案,每年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提供包括体检在内的健康管理服务。

减免贫困老年人进入老年大学(学校)学习的学费。大力发展远程老年教育,支持兴办老年电视(互联网)大学。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开设老年阅览专区,提供大字阅读设备、触屏读报系统。

以上这些浙江省的规定,都适用于杭州的老人。此外,杭州还拓展了部分老年人可享受的优待政策,比如:60周岁以上充值公交老年优惠IC卡,电子钱包区给予增加充值额的100%,持卡可以乘坐公共汽车、水上巴士和地铁等城市公共交通工具; 70周岁以上免费乘坐市区1-499路、700-799路公共汽车和水上巴士;除法定工作日高峰时段外,免费乘坐地铁。90至99周岁高龄津贴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含)以上高龄津贴每人每月300元。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殷军领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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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强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放宽老年人随子女落户政策"和"引导、支持开发老年宜居住宅和代际亲情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