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启动建立“路长制”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8-04-05 11:39   

    本报杭州4月4日讯 记者从4月4日召开的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获悉,今年浙江要启动建立路长责任制,即在国省道、县道、乡道、村道,参照“河长制”模式,设立四级路长,路长由各级政府领导担任(村级路长由行政村负责人担任),破解道路交通难题。路长不仅要管设施、管养护,还要管安全、管秩序。

    对今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省政府提出明确目标:确保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5%以上,力争较大事故起数稳中有降、10万人口交通事故死亡率达到发达国家中等水平、死亡人数在全国排名退位。

    为实施上述目标,我省今年要打好六场攻坚战。即打好严查严管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攻坚战,打好全社会安全文明意识提升攻坚战,打好完善农村道路管理机制攻坚战,打好交通安全设施提升攻坚战,打好道路交通信息化水平大提升攻坚战,打好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攻坚战。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记者 张帆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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