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税4月1日开征 杭州开出首笔税票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8-04-02 16:45   

 杭州杭联热电有限公司热控制室

    浙江在线4月2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石潇俊)4月1日上午,在杭州市地税局开发区分局办税服务厅,杭州杭联热电有限公司财务人员在地税局工作人员的指导下,顺利申报缴纳了公司首笔环境保护税税款。这是杭州市开出的第一张环境保护税税票,标志着杭州环境保护税征收正式落地。

    从2018年1月1日起,我国首个绿色税制主体税种——环境保护税正式施行,取代了施行近40年的排污收费制度。环境保护税按季申报缴纳,4月1日开始是环境保护税法正式实施后的第一个征期。

    《环保税法》规定的环境保护税的征税对象为,直接向环境排放的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这项绿色税种的开征,短期来说可能会增加企业成本,但长期效果可期,有利于促进企业节能减排,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型。

    现场,公司负责人闵伟对记者表示,征收环境保护税对在环保大力投资的企业和有利于保护环境和治理污染的生产经营行为有个公平竞争的环境, 可以引导和激励纳税人保护环境、治理污染。

    闵伟谈到,大家一般认为,热电企业属于高污染、高排放行业,是治理大气污染物排放的重点对象,环境保护税的开征对传统热电公司来说会增加成本,增加经营压力。但公司从战略和管理上已经做了提前部署,近几年已累计投入1.6亿用于环保设备的购置改造,目前已实现超低排放,开征环境保护税对公司来说没有什么影响。

    另外,根据闵伟测算,目前公司的污染物排放远低于国家排放标准,可以享受减免50%的环保税优惠,从企业的税费负担上来说,不仅没有增加反而是减轻了。

    此次环境保护“费”改“税”,以“税负平移”为基本原则,以原排污费征收制度为基础进行平移,旨在不过多增加企业及全社会的税费负担;实行协作征管的工作机制,采取“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协同、信息共享”的税收征管模式;坚持“多排多征、少排少征、不排不征”的政策引导,对于广大排污企业来说是一种信号的传递,可以促进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推动清洁生产。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记者 石潇俊  编辑:尹文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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