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政务处分4名厅局级干部、68名县处级干部
2018年抓好八个方面工作推进“清廉杭州”
杭州市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昨天举行,回顾总结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8年任务。
2017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忠实履行职责,坚定不移正风肃纪、惩治腐败,有力推动了全市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
2018年,杭州市纪检监察工作将重点抓好八个方面的工作,会有很多实招、新招和硬招,推进清廉杭州建设。
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方面,将选人用人情况作为监督重点,坚决查处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加大压力传导力度方面,推进市直部门下属单位、国有企业、乡镇(街道)、基层站所、所(社区)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
全面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方面,探索完善职务违法行为的监督调查处置办法;探索监察建议的使用;推进留置场所和安保陪护队伍建设。
高标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下更大功夫纠正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对照走秀式调研等“10种新表现”,深入开展“三不”问题整治,重点纠正查处一些领导干部爱惜羽毛、回避问题、慵懒无为,一些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对“四风”问题多发频发的地区或部门,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统筹整合执纪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三支力量方面,坚持常规巡察与专项巡察相结合,同时探索跨区域交叉巡察,提高巡察工作质量。
全面加强纪律建设方面,保障党员干部的监督权,对干扰妨碍监督、打击报复监督人的,对侮辱诽谤陷害他人的,都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坚决惩治腐败方面,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审批监管、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房产开发、政府采购等方面的腐败问题。
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通过巡察、专项审计、财政检查,着力发现问题线索,严肃查处帮扶解困工作中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向农村低保、危房改造、易地搬迁、惠农资金打主意、伸黑手等问题。
2017年正风反腐“成绩单”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2名党员干部因违反政治纪律受到党纪处分。
查处违反换届纪律问题39起,党纪政务处分28人,组织处理22人。
完成监察体制改革试点
省内率先完成区县(市)监委组建挂牌,市监委4月组建挂牌。
239人从检察机关转隶,其中市本级43人,区县(市)196人。
办理全国首例监察留置案件,对31名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100%被依法起诉。
驰而不息正风肃纪
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82起,处理党员干部242人。
查处“三不”问题423起,问责691人。
加大执纪审查力度
接受信访举报7530件次,处置问题线索7947件,立案2358件,党纪政务处分2323人。
其中,厅局级干部4人、县处级68人、乡科级117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1人。
通过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挽回和避免直接经济损失1.19亿元。
成功追回外逃人员3人,包括“百名红通人员”周骥阳。
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
运用实际“四种形态”处理7730人次,增长44.1%。
其中,第一种形态5306人次、占68.7%,第二种形态1648人次、占21.3%,第三种形态387人次、占5%,第四种形态389人次、占5%。
切实加强党内监督
开展5轮巡察,巡察单位34家,发现问题293个,移交问题线索29条。
区县(市)共完成对228家单位的巡察,发现问题4731个,移交问题线索779件。
推进纪检监察铁军建设
开展“百千万”蹲点调研等活动,帮助解决问题171个。
受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95件,谈话函询44人次,党纪政务处分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