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设立专门服务 中小微企业的商业银行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8-01-23 08:49   

代表委员建言录

隗斌贤 省政协委员、浙江省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

中小微企业是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科技创新、缓解就业压力、优化产业结构、增进城乡繁荣的重要力量。因为企业规模小、发展前景不确定等因素,导致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长期存在。

隗院长认为,要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必须进一步深化改革、建立长效机制。

“银行等金融机构喜欢‘傍大款’,追逐大企业,对小微企业看不上眼。政府部门不能坐视不理。”隗院长说,要鼓励发展专门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商业银行,限定其资产业务范围和融资对象,在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再贴现政策、贷款规模、信贷审批规程、风险管理等方面作出单独安排,让中小微企业获得可靠的资金来源。

大力发展和完善资本市场、债券市场,让更多中小微企业能够通过资本市场和债券市场进行直接融资;同时要搭建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有效对接的平台,丰富支持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的金融产品。

对中小微企业进行科学分类,构建符合中小微企业特点的信评、增信、呆坏账管理制度;构建适合中小微企业特点的融资风险管理体系,设立政策性担保基金,建立和完善资产处置、流通和证券化市场,从而实现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政策和制度的系统化、精准化、规范化。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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