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已实施监察留置措施31人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8-01-14 06:54   

近日,记者从市纪委获悉,杭州在监察体制改革方面又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2017年12月底,全市已实施监察留置措施31人。

目前,杭州市平均留置时间约43天,比原来纪委、检察院两家合计平均办案时间缩短了2/3。监察对象达到18.9万人,较改革前增加12.7万人,监察对象的范围也明显扩大。2017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2358件,同比上升14.1%;处分党员干部2323人,同比上升15.2%,463名党员干部被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记者 葛玲燕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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