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交警再次升级“互联网+交管服务” 交通违法可在网上四平台处理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7-09-12 09:02   

司机朋友注意了,今后收到交通违法短信,不用跑到交警违法处理窗口去,手机上就可以处理了。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更好地服务群众,杭州公安交警部门积极创新,近日起再次升级“互联网+交管服务”,在“支付宝杭州交警生活号交通违法罚缴一体线上处理平台”的加持下,又推出“警察叔叔APP、杭州交警微信公众号、浙江政务服务网”三大利器。

也就是说,杭州的车主或驾驶人如果有交通违法行为要处理,只要选择以上四个渠道的其中一个,就可以实现“不用跑”。

记者从开发区交警大队了解到,此次“交通违法处理不用跑”升级后,在线可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覆盖面更广,可以通过线上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的车类也从非营运的个人小型客车,扩大到非营运的单位和个人小型车,包括小型客车和小型货车。

需要注意的是,想要在上述四个平台自助处理违法,要先根据提示进行驾驶证和车辆的绑定。其中,绑定支持车辆所有人为非营运的单位和个人的浙A号牌小型车,包括小型客车和小型货车,而绑定的驾驶证仅支持持有杭州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且准驾车型相符。

“一本驾驶证可以绑定3辆车,一辆车可绑定3本驾驶证。”开发区交警大队民警介绍说,车辆绑定成功后,驾驶员就可以在各个平台上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如果想要绑定非本人车辆的驾驶人,绑定车辆所有人必须是其家庭成员(如:父母、夫妻、子女等),同时需车主本人进行认证授权。

另外,交警部门提醒,并不是所有类型的交通违法都可以使用各个线上平台处理。

目前,这四个平台仅限于处理单起罚款金额在200元(含)以内且记分6分(含)以下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处理人在本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未达到12分。而且,仅限于处理无异议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如对违章有异议,还是应该到违法行为发生地的交警部门接受处理。同时,对于城管部门管辖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不支持在线处理。

要注意的是,仅限于接受处罚后同步缴纳罚款的处理,也就是说,在平台处理完成后,没有同步缴纳罚款的,系统自动将已处理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回退至未处理状态。

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记者 杨渐 通讯员 朱隽  编辑:郑海云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