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1至7月查处违反八项规定问题70起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7-08-24 06:46   

    违规收礼送钱占六成 一名地厅级干部受处分

     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3475次,累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0起,处分65人,问责82人。其中处分名单中,有1名地厅级干部、6名县处级干部。

    这是杭州今年1至7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结果。从查处问题类别看: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43起,占61.4%;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9起,占12.9%;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5起,占7.1%;大办婚丧喜庆4起,占5.7%;另外还涉及违规公款吃喝、公款出国境旅游等问题。

    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近日,桐庐县纪委还通报了“吃空饷”具体案例。

    何宇成是原桐庐县民政局下属县殡仪馆党支部书记、主任,2012年3月因年龄身体等原因调任县福利中心担任一般工作人员。今年3月下旬,有群众信访反映何宇成长期脱岗、“吃空饷”。

    桐庐县纪委调查核实,查明:自职务调整后,何宇成经常不遵守上、下班纪律,上班时常迟到、早退;在未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的情况下,多次外出办理私人事务。

    经县民政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并在不久前经桐庐县监委委务会批准,决定给予何宇成行政记过处分。何宇成主动退缴了违规领取的相关考核奖43088元,但事情并未到此结束,桐庐县纪委启动“一案双查”,对7名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现任县福利中心主任王芳、时任县福利中心主任陈柳,一直未将何宇成列入单位人员考勤名单,也未按照劳动纪律要求对何宇成进行日常管理;县福利中心党支部书记方登富仅通知何宇成参加党支部活动,在党员管理上未履行好监管职能。王芳、陈柳、方登富分别受到全县通报批评问责处理。

    还有4名历任分管领导因履行“一岗双责”不力分别受到批评教育问责处理,分别是县民政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倪国平,保留正局级待遇干部程晓华,党委委员、副局长毛来洪,党委委员、县老龄办主任朱峰群。

    县民政局党委因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向县委作出书面检查。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潘杰 通讯员 季轩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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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3475次,累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0起,处分65人,问责82人。其中处分名单中,有1名地厅级干部、6名县处级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