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通报6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7-08-19 06:52   

本报讯 昨天,杭州市纪委通报了6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这些案例大多发生在2010年至2015年。其中,涉及金额最多的是桐庐县江南镇横山埠村原党总支书记钱柏军,7年间累计截留、克扣近50万元,劣迹斑斑,最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006年至2013年,钱柏军伙同他人将横山埠村农民6年的大病保险村民自缴部分资金共计316860元截留,用于冲抵村里招待费等开支;2008年至2013年,又伙同他人克扣横山埠村村民王某某等人的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款共计59250元,用于村务支出;2012年至2013年,再次伙同他人通过虚增横山埠村二级机埠改造项目招标价格骗取上级资金补助款,并将其中的12万余元用于冲抵村里招待费等开支。

6起案例中,涉及金额最小的一笔1000元,临安岛石镇茶亭村原党总支书记周柯红在2013年1月从镇残联领取残疾人周某某2012年残疾人补助款取款单后,直接去当地信用社取出侵占。即便群众上访都没物归原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其余案例也多存在着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等问题。

2013年,萧山区浦阳镇桃湖村原党委书记李幼传在代领了桃湖村村民李某某“困难群众住房救助款”后,将30600元救助款中的600元克扣用于村党委、村委会和村经联社班子吃饭消费;余款交由原党委委员孙庆根用于支付李某某住房修缮款,孙庆根支付相关修缮款项后,将剩余的8000元中的5000元交给李某某,提议并经李幼传同意克扣3000元用于村党委、村委会和村经联社班子吃饭消费。李幼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孙庆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市纪委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扶贫工作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扶贫攻坚决策部署,督促各职能部门加强对扶贫政策、项目、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管。

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瞪大眼睛、拉长耳朵,重点查处贯彻中央和省、市扶贫工作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坚决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做表面文章的问题,树立起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鲜明导向;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等问题,既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又要对扶贫工作失职失责的党委纪委“双问责”,确保扶贫政策和资金项目惠及贫困群众,经得住历史的检验。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潘杰 通讯员 季轩  编辑:李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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