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下班后坐地铁,2号线中河北路站进站安检,一位安检员拦住我,让我把随身袋子里的东西拿出来检查。里面确实有一瓶日本娜丽丝防晒喷雾,是上周老婆硬塞给我的,据说还是古力娜扎同款,70多块钱一瓶。之前我坐1号线都带着,也没检查过。安检员一看瓶身,告诉我说,这属于高温易燃气体,禁止携带上车,建议我上交或换乘其他交通工具,说着还指指瓶身背面。上面几个红色日本汉字“火气 高温 注意”。
值班站长告诉我,不允许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并不是针对所有防晒喷雾,这款喷雾瓶身上有明显的警示语,所以才禁止携带上车。站长说着让安检员打开旁边的柜子,里面放满了各种瓶瓶罐罐,大多是不同品牌的防晒喷雾,瓶身都有类似防火注意高温的标志,还有六神花露水、警用催泪喷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