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收费员避高温错时上班 休息期间停车不缴费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7-07-15 07:06   

    近日,杭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道路停车收费监管中心印发《关于做好道路停车收费人员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西湖景区和滨江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实行停车收费员避高温错时上班。

  《通知》要求,依据市气象部门公布的高温天气预警,从事户外作业的停车收费员将根据当天温度,调整工作时间。

  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的,应停止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40℃以下的,应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适当增加收费人员的休息时间,严禁延长高温作业时间和违规加班加点。

  各城区根据各自特点,排出停车收费员避高温错时上班的具体时间。比如下城区,35℃到37℃,12时-15时暂停收费;37℃到40℃,12时—16时暂停收费(具体以各城区停车点实际情况为准)。

  需要提醒各位车主的是:收费员休息的这段时间,道路停车泊位上的停车收费暂停,车主不需要在事后补缴。收费期间产生的停车费,如果遇到收费员不在场,车主可在当日24时前,通过扫停车计时小票上的二维码或通过手机支付宝“杭州市道路停车服务”生活号自主付费,也可以事后补缴。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金洁洁 通讯员 金建峰  编辑:李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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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要求,依据市气象部门公布的高温天气预警,从事户外作业的停车收费员将根据当天温度,调整工作时间。需要提醒各位车主的是:收费员休息的这段时间,道路停车泊位上的停车收费暂停,车主不需要在事后补缴。